天津: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近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健全按照应交利润方式管理的企业收益上交机制。天津市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等后,按30%比例计算上交收益。市人民政府根据行业、企业类型等,逐步完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上交收益比例分类分档规则,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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