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
4月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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