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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所有权
发布时间:2023-08-10 信息来源:中证网 字体:

8月9日,上海市科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聚焦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包括: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在明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前提下,试点单位可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单位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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