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之所以选择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和REITs进行风险因子降低,主要是为了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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