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调整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规定
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制定《通知》是金融监管总局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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