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地获批数字经济试验区
近日,国家数据局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截至2023年末,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其中此次入选试验区的上海、天津、浙江、广东4地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超50%。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广东、江苏、浙江三省数字经济规模分别达到6.9万亿元、5.1万亿元、4.33万亿元,领跑全国。(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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