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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2024年信用风险展望——行业整体持续高质量转型,信用质量保持稳定
发布时间:2024-02-23 作者:王亚楠 王小钰 姜力 信息来源:大公国际 字体:

2023年,保险行业“回归本源、从严监管”的趋势依旧,行业保费收入快速提升,但资产效益端仍承压,同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继续下降。预计2024年,监管机构将继续引导保险机构回归保障本源,优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行业保费增速或将放缓,财险公司经营日趋多元化,资产配置的优化调整、收益与风险平衡的把控仍是保险公司持续发力的方向,随着保险业务及资金业务拓展对资本的消耗,保险公司仍将面临资本补充需求。整体来看,我国保险行业信用质量将保持稳定。

2023年,保险行业继续坚持“回归本源、从严监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的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22年5月出台的《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优化监管口径。2023年1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明确归口管理要求、数据质量责任、强调数据安全保护、对接数据治理要求、重视数据价值实现。202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以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此外,监管机构还持续出台多项政策举措,针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和引导性的指导意见,围绕偿付能力监管、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等提出新的要求,持续深化保险行业改革转型。预计2024年,保险行业将继续呈现“回归本源、从严监管”的特征,同时监管政策将推动保险行业监管统计标准化管理、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扶持国家政策的能力。


一、保险业务

2023年,保险全行业原保费收入快速提升。一方面,受产品定价调整预期的影响,市场对寿险产品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集中释放,同时在资本市场波动和利率下行的背景下,居民购买储蓄型险种的需求有所上升,人身险行业承保业务回暖;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车险业务原保费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1~9月,全行业实现原保费收入42527亿元,同比增长10.98%。

(一)人身险行业承保业务回暖

2023年1~9月,人身险原保费收入为32115亿元,占保险全行业原保费收入的75.52%,其中寿险原保费收入为23773亿元,同比增长15.55%,占人身险原保费收入的74.03%,占比有所增加,仍是人身险原保费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具体来看,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2023年“开门红”启动时间较往年整体延后,但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人身险行业承保业务回暖。得益于市场对预定利率调整的预期,寿险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同时在资本市场波动和利率下行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2018年以来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下降,使得居民对购买储蓄型险种的需求有所上升,推动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快速提升。从保险产品来看,“开门红”产品仍以储蓄理财型险种为主,一方面,近年来“开门红”产品在缴费期和保障期方面有持续缩短趋势,“短交快返”的特征明显,“年金险+万能账户”是主力产品,能够较好满足客户中短期储蓄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近年来在增加保本保收益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销售力度,以其“长久期、收益稳定性”等特性匹配客户长期资产配置需求。2024年头部险企“开门红”整体提前。2023年9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两款“年金”产品、一款“两全险”产品和一款“养老年金”产品,启动寿险2024年“开门红”,随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相继推出“开门红”产品,除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外,部分险企还推出了分红险产品。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旨在规范“开门红”业务,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年度预算;落实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在强监管态势下,短期内会对“开门红”和2024年保费收入造成一定压力,但从长期来看,行业经营行为将进一步规范,促进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此外,根据监管窗口指导,从2023年8月1日起普通型产品定价利率不高于3%;分红险产品定价利率不高于2.5%;万能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2%。尽管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有所下调,但整体仍高于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利率。预计2024年,随着产品定价利率下调,保费增长面临一定压力,保费增速或将放缓,但在利率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各保险公司将扩大“开门红”产品供给,以多样化的产品形态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意健险业务方面,2023年1~9月,人身意外伤害险原保费收入765亿元,同比继续下降,市场对意外险的需求仍然低迷。2023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通知》,通过扩大使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细化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要求、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等方式,引导保险行业回归本源业务,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发展面临较好的市场基础与政策环境。2023年1~9月,健康险原保费收入7577亿元,同比增长4.97%,占人身险原保费收入的23.59%,占比略有下降。预计2024年,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财险公司业务经营日趋多元化

2023年1~9月,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汽车产销量同比有所增长,推动车险业务原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健康险与意外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非车险种延续快速发展态势,使得财产险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7.34%至12380亿元。

具体来看,车险业务方面,2023年1~9月,车险原保费收入为6335亿元,同比增长5.76%,占财产险原保费收入的51.17%,仍是财产险保费收入最主要来源,但贡献度进一步下降。

2022年12月30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并且要求执行时间不晚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1~9月,财产险公司车险件均保费收入1390元,同比略有下降,车险费率水平相较2022年同期继续显著下降,降价效果明显,同时件均保险金额同比继续增长20.13%。由此可见,监管机构赋予保险公司更大定价权,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压缩车险虚高的价格,最终实现“降价、增保、提质”的目标。

从部分财险公司数据表现来看,随着三次费改的不断深化和车险综合改革的实施,车险业务占比整体持续下降,一方面反映出车险市场保费增长承压较大,但同时也说明财险公司的业务发展策略因监管环境的变化有所调整,非车险业务的战略地位和拓展力度明显上升。整体来看,车险保费收入的下行压力对财险公司多元化业务拓展、分散经营风险、提振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各险企在车险业务方面也将通过加强客群分层能力、细化产品定价机制、构建高质量理赔体系等方式加强风险管控、深化客群经营,并不断提升优质车险服务的供给能力。预计未来,得益于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头部险企对于保费收入波动的抵御能力或将进一步凸显,市场地位保持稳固。

主要财险公司承保盈利方面,2023年1~9月,我国前三大财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同比均有所增加,主要是自然灾害频发导致的赔付支出增加所致,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综合成本率为100.1%,承保端亏损。具体来看,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的综合赔付率均有所提升,综合费用率较2022年均有所下降,与车险综合改革方向一致。


预计2024年,各财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将整体面临上升压力,但上升幅度有所差异,承保利润水平出现分化。得益于在市场份额、渠道网络覆盖、产品精算能力和理赔体系等方面的既有优势,头部险企有望进一步理顺车险保单成本结构,同时通过建立优质客户筛选及差异化定价机制等方式,控制车险赔付和车险渠道手续费及佣金等支出,并将通过加大非车险业务发展力度补充保费收入来源,承保端盈利能力因此有望保持稳定。但另一方面,随着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扩大,车险综合改革影响再度深化,中小险企短期内仍面临车险业务亏损压力。

非车险业务方面,以农业保险、责任险为代表的非车险业务保持增长。近年来,随着“三农”政策的不断深化和明确,农业保险在保证农业生产风险、提升产业链稳定性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202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提出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探索研发生猪、奶牛等养殖收入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等。2023年1~9月,我国农业保险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9.41%至1292亿元,在财产险原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10.44%,占比继续上升。在政策支持和需求升级的共同推动下,预计2024年农业保险原保费规模和占比均将保持增长,且将继续成为非车险业务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从财险行业整体情况来看,在险种结构持续优化背景下,预计非车险业务的增长将继续推动财产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对保费收入的贡献度继续提升。


二、投资业务

2023年以来,我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整体继续震荡下行。为加快我国经济修复,货币政策仍将以稳健为主,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灵活使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预计短期内我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将整体维持低位震荡。

2023年以来,我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与1年期国债收益率期限利差进一步缩减,在0.37%~0.90%之间保持窄幅震荡。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企稳,货币政策仍以稳健为主基调,央行仍将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预计期限利差将整体维持窄幅波动。

在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方面,2023年,长端利率整体仍呈下降态势,且资本市场回暖不及预期,保险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仍呈下降趋势,资产效益端仍承压。2023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的年化财务收益率和年化综合收益率分别为2.92%和3.28%,较第二季度分别下降30bps和105bps。

从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来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整体呈现较为稳健的增长态势,保险资金配置结构总体维持稳定。截至2023年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7.18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8.49%。从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来看,同期末,银行存款占比10.11%,债券占比43.9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12.83%,其他投资占比33.08%,因保险产品的合同期限较长,长周期的债权类固收产品占比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仍为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构成。其中,非标投资因资管新规逐步推进、部分房企违约风险暴露、非标资产供给下降等因素影响,保险资金配置非标资产占比继续下降,未来保险公司对于非标资产的质量要求将进一步提升,优质的非标资产仍是重要的配置方向之一。


考虑到长端利率整体处于低位,非标资产配置持续压降,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应用影响,保险公司或将更倾向于把资金投向高分红、高股息的股票,同时适度增加以权益法核算并对当期利润波动影响较小的长期股权投资。另一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和公募REITs的风险因子,保险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完善,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险资投资相关权益类资产,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标准的同时,有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产多元化配置需要。

预计2024年,在经济企稳的背景下,稳健的货币政策仍将为主基调,我国经济运行将持续恢复向好,但保险公司的非标及权益投资风险敞口仍需关注;同时,随着监管机构对于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不断拓宽及对保险公司发挥长期投资能力的持续引导,资产配置的优化调整、收益与风险平衡的把控仍是保险公司持续发力的方向。


三、偿付能力

2022年全面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后,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其中,人身险公司降幅更大,主要是受制于规则Ⅱ中对保单未来盈余的分级计量以及核心资本上限的要求导致核心资本下降,且长期寿险产品占比更高的大型险企降幅更大;而财产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均为短期产品,保单未来盈余在核心资本占比要求的调整对于财产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影响程度明显低于人身险公司。2023年以来,保费增速明显提升,继续加大对保险公司资本的消耗,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继续下降;截至2023年9月末,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4.0%和126.0%,较2022年末分别下降2.0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降幅放缓,主要是2023年第三季度实施了优化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在增加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降低最低资本的同时,减少了相关投资资产对保险资本的占用,缓解了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险企的偿付能力压力。


为分析《通知》的实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的差异性,选取了80家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75家寿险公司进行测算,根据上年度末的总资产规模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具体来看,2023年第三季度,超过80%的财产险和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较2023年第二季度有所提升,超过65%的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较2023年第二季度有所提升。其中,人身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优化效果不及财产险和再保险公司,主要是其业务结构以长期寿险产品及长久期资产配置为主,受折现率下行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人身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水平环比有所下降,而财产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均为短期产品,且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低于人身险公司,市场的波动对于财产险公司实际资本的影响程度明显低于人身险公司。

对比来看,2023年第三季度,得益于《通知》中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以及对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和公募REITs等权益类资产风险因子的下调,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普遍下降,且资产规模小的险企降幅更大。人身险公司方面,核心资本虽受市场波动影响环比有所下降,但得益于《通知》中对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的提升,抵减了核心资本的降幅,且长期寿险产品占比更高的大中型险企降幅更小,但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小型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的特征系数为-0.1,对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优化效果更为显著,致使其2023年第三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提升幅度优于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财险公司方面,同样受益于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的要求,202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提升幅度优于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整体来看,新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有效缓解了保险公司的资本压力,尤其是资产规模较小的险企,但头部险企在资本实力、精算技术和市场地位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偿付能力管理能力较强,且资本补充渠道更为通畅,而中小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的门槛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部分险企股东的增资意愿和增资能力较弱。


预计2024年,监管新规能够缓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压力,但随着保险业务及资金业务拓展对资本的消耗,保险公司仍面临资本补充需求。


四、债券融资

2023年1~10月,12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券13只,共募集资金569亿元,均为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规则Ⅱ的实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保险公司核心资本补充需求上升。但《通知》的发布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回归保险本源,预计2024年,随着业务拓展和经济复苏,保险公司核心资本补充需求仍呈上升趋势,在《通知》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背景下,保险公司融资需求与投资意愿将持续上升,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从债券品种来看,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存续债券合计84只(不含ABS),债券余额2972.50亿元。其中,次级定期债券共5只,存续规模为105.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79只,存续规模为2867.00亿元。2023年11月,首支保险公司永续债成功发行,在2022年8月发布的《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下,多家保险公司已获批发行永续债,拓宽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保险公司的债券品种进一步丰富。从债券期限来看,目前保险公司存续债券以10年期为主,但多为第5年末附有条件可赎回权。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如第5年不赎回,大部分设置了票面利率上调的条款,因此大多数保险公司选择在第5年赎回,并发行新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整体来看,截至2023年10月末,存续的84只债券中,行权日主要集中于2025~2026年,叠加偿二代实施及保费增速快速提升的背景下,保险资本消耗加快,保险公司的发债需求将继续提升。

从不同债券级别的发行利差来看,发行利差级别分化趋势较明显。AAA级债券发行利差大多数维持在1.60%以下,AA+级债券发行利差普遍高于同期发行的AAA级债券,均维持在2.00%以下,AA级以下债券发行成本仍较高。其中,受发债主体经营风险、有增信措施的债券发债主体级别相对较低等因素影响,AAA级债券利差差异性相对较大。此外,当前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市场风险偏好仍相对谨慎。预计2024年,各级别债券发行利差分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同时,受发债主体经营风险及有无增信措施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高级别债券发行利差区间仍相对较阔。


五、信用质量

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存续债券最新债项评级中,级别分布在BBB+~AAA之间,且除无级别的私募债外以AAA和AA级为主,其中AA级及以上合计占比为78.31%。从发债主体评级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10月末,债券存续的发债主体共51家,其中财险公司11家、寿险公司35家、保险集团1家、再保险公司4家;发债企业主体级别以AAA为主,占比为64.71%。


2023年1~10月发债的12家险企中,6家为寿险公司、2家为财险公司、1家为保险集团、3家为再保险公司,发债主体级别以AAA为主;发行的13只债券中,有12只债券债项级别为AAA,1只债项级别为AA+。

2023年1~10月,共有6家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或评级展望出现变动。其中,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上调;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评级均被下调;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被列入观察名单,并于2023年9月被移出评级观察名单。

从债项级别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1~10月,共有6只债券债项级别发生变动,其中19中英人寿01和20中英人寿01为随主体级别同步上调,16长安保险、18幸福人寿、19百年人寿和20民生人寿01为随主体级别同步下调。总体而言,尽管个别保险公司信用风险有所暴露,但行业信用质量整体有所上迁,我国保险公司的高信用等级占比仍很高。预计2024年,我国保险行业整体信用质量将保持稳定。

(大公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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